为切实规范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锡林浩特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农村牧区食品销售示范店考核验收与复审工作。此项工作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本次考核验收与复审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示范引领”的原则。考核组依据相关法规和评定标准,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询问负责人和消费者等方式,对申报示范店的经营主体资质、场所环境、设施设备、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人员管理以及“放心食品自我承诺”公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重点审查了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示范店真正起到标杆作用。
对于已获评的示范店,复审工作则着重检查其是否持续符合示范标准,是否存在管理松懈、标准下滑等问题。通过动态复审,建立起“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确保示范店的先进性和公信力,避免“一评了之”。
通过开展示范店创建与复审,有效引导了农村牧区食品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方面,树立了一批让农牧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口碑好的食品安全示范典型,发挥了“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辐射带动效应;另一方面,也强化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将继续深化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巩固示范创建成果。计划加大对示范店的宣传推广力度,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示范店坚决予以摘牌,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好广大农村牧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促进乡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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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4 18:36:30